发布日期:2026-08-10 浏览次数:
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号消息:交通文明关乎着每一个人的生活,车辆随意停放,不仅加剧了停车难,还会引发交通拥堵等问题。而规范停车除了能方便自身,还能给他人留出更多的空间,让他人前行的路更宽阔。为进一步治理城区交通违法乱象,畅通交通秩序,马鞍山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专项整治,从严治理,督促车主、驾驶员依法规范停放车辆。
机动车违法停放
车牌号:皖EBE656
违法地点:中沙路
车牌号:皖EDM192
违法地点:解放路三福路段
车牌号:皖EJ5799
违法地点:滨湖停车场路段
车牌号:皖EDD591
违法地点:湖南路
车牌号:皖EC3133
违法地点:湖南路
车牌号:皖EE9768
违法地点:慈湖河路印象欧洲
车牌号:皖EK3779
违法地点:东方明珠路二中路段
车牌号:皖ESW107
违法地点:慈湖河路林里村路段
车牌号:皖EEH207
违法地点:江东大道泰和文苑路段
车牌号:皖E56262
违法地点:江东大道泰和文苑路段
车牌号:皖E04058
违法地点:金南路与金西路交叉口
车牌号:皖EH221H
违法地点:梅山路
车牌号:皖ECN558
违法地点:新市镇街道
车牌号:皖EX868F
违法地点:含山环峰东路
车牌号:皖E25951
违法地点:和县迎江路
车牌号:皖E31722
违法地点:当涂行春路
车牌号:皖E32251
违法地点:当涂振兴路
严查严处
以上所有违停车辆已全部抄牌处理,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,更是对您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尊重。
机动车临时停车相关规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在设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,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、施工地段,不得停车;
(二)交叉路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,不得停车;
(三)公共汽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队(站)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,不得停车;
(四)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;
(五)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,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,立即驶离;
(六)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。
违停如何处罚?
马鞍山公安交警提醒
1、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,并做到“停车入位,顺向有序” 停车。
2、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,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,并注意他人的安全。不停在交叉路口、机动车道中央、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,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,即停即走。(来源:马鞍山交警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