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6-07-01 浏览次数:
記者洪宗荃/綜合報導
台灣PCB(印刷電路板)大廠欣興電子(3037),今(1)日發布重訊指出,8月30日因新豐一廠廢水處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,違反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第7條第一項,並依第40條第一項裁處,遭罰鍰310萬2千元,及處環境講習2小時。
欣興電子因新豐一廠廢水處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,遭罰鍰310萬2千元,及處環境講習2小時。(圖/取自欣興官網)
對此,欣興補充,該案件為今年5月20日新竹縣環保局稽核後,發現放流水檢測異常,公司立即停止排放,迴流處理。未來也將針對阻塞管路立即進行疏通及規劃建置備援管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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